10.3969/j.issn.1007-5968.2003.01.021
刍议部队文化与校园文化之融合
@@ 随着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的委员们以高票通过我国第一部<国防教育法>,国办发(2001)48号文件又转发5月29日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实行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这一内容不但已成为一项法律要求,而且将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全面开展.在部队文化开始进入校园之时,研究如何实现二者的融合不仅重要,而且十分迫切,直接关系学校这一国防教育主阵地能否巩固.
刍议、部队、校园文化、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训练工作、高级中学、全国人大常委会、国防教育法、教育主阵地、总政治部、学校设置、课堂教学、教育课程、法律要求、解放军、教育部、国办发、转发、学生、文件
G64(高等教育)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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