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鼓励中激发学生的习作兴趣
@@ 新课标将义务阶段教育的作文称为"习作".顾名思义,所谓习作,就是练习作文.笔者认为把"作文"更名为"习作"不是简单的科目变名,而是还作文教学的本来面目,这是在素质教育的新理念下产生的一个飞跃,是培养学生写作能力和语文综合水平方面方法上的创新.而笔者以为,要培养学生的"习作"的兴趣,重在多鼓励,要让学生在老师不断的鼓励中激发写作欲望,在反复的"练习"中感悟、提高习得作文的"写法"、"技法".
培养学生、作文教学、写作欲望、写作能力、素质教育、练习、语文、义务、兴趣、写法、理念、课标、科目、技法、合水、更名、感悟、方法、创新
G4 ;TP3
2016-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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