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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2295.2012.01.008

论传媒的“二次伤害”——以“联防队员入室强奸”案的报道为例

引用
由于传媒报道犯罪案件的受害人不当而造成对他们的”二次伤害”,这种情形在我国传媒界时有发生,见怪不怪了.2011年10月发生深圳联防队员杨喜利强奸案,11月,我国各传媒大力渲染受害人的丈夫杨武(化名)如何窝囊,引发公众的反感,传媒的二次伤害问题终于得到较为普遍的关注.

传媒报道、二次伤害、联防队员、入室、强奸案、受害人、犯罪案件、传媒界、渲染、问题、深圳、公众、成对

G20;E1

2012-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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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2295

11-1109/G2

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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