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诽谤法中“实际恶意”规则透视——以“特朗普诉奥布赖恩案”为例
日后成为美国总统的亿万富豪唐纳德·特朗普2006年将《纽约时报》的蒂莫西·奥布赖恩告上法庭,指责后者出版的一本书中严重低估其资产总值,因此严重损害其商业信誉,并提出天价索赔主张.经过漫长的诉讼,奥布赖恩在美国诽谤法中特有的“实际恶意”规则保护下成功脱身.这是继中国读者耳熟能详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之后的多起运用“实际恶意”规则的诉讼中的一个.在研究这一案例的基础上,本文通过比较美国法律中各类归责原则揭示,“实际恶意”规则作为美国诽谤法中自1964年起新创的一种类型,其对言论自由的保护程度最高,行为人担责的可能性最小,这大大有助于激活公共事务的讨论.另一方面,围绕不易拿捏的“实际恶意”的争议,自它问世以来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特朗普、奥布赖恩、诽谤法、公众人物、实际恶意
G210(新闻学、新闻事业)
2017-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2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