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与怨恨——从“夏案”、“李案”报道反思“情感”与公共性
本文主要以“夏俊峰案”和“李某某案”为案例,探讨“情感”在新闻生产过程中扮演的角色.研究发现,在媒体对一些冲突性议题的报道中,“情感”因素扮演着重要角色.媒体“情感”的表达有时并不是依据公共性展开的,而是建立在“强-弱”、“官-民”等二元对立的框架上,从这一点来讲,媒体“情感”的失范与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情感的失范是同构的.作为公共性的平台和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媒体应该在公共理性的基础上建构良好的公共情感.
情感社会学、失范、公共情感、新闻生产
G210(新闻学、新闻事业)
2014-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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