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新闻的主体与主人——从批评《挟尸要价》引发的争论说开去
@@ <新闻记者>第10期发表陈力丹教授批评获奖照片<挟尸要价>的文章,指出直接暴露尸体形象违背新闻道德规范,呼吁尊重生命、尊重尊严.此前,作者已在自己博客上贴出这篇文章,却招来众多责难,一度成为新浪博客的一个热点.不过令人欣慰的是,我看了260条跟帖,总的趋势是:由指责到商讨,由激情到理性,由单向到双向,由反对为主到认同为主.直到几天后,媒体不宜暴露尸体的原则基本被接受,剩下的问题是可否有例外,就像这张<挟尸要价>由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是否可以允许,我想这自然是可以讨论下去的.
挟尸要价
G22(广播、电视事业)
2011-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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