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277.2007.02.008
如何处理新闻中的血腥、灾难、痛苦画面——传媒图像伦理规范初探
@@ 展示恐怖吸引眼球近来我国的传媒上隔三差五地以同情、呼吁社会援救的名义,刊登各种畸形病态人员的照片.例如,2006年11月29日<新京报>A14版新闻<女孩面生巨瘤母女沿街乞讨>配发了一张生病女孩的正面照,十分恐怖;A10版还有一张男婴脑后巨大囊肿的照片;2006年6月以后,各家媒体持续数月追踪发布多张78厘米的湖南半截人彭水林图片,其中部分照片让人看了不寒而栗;中央电视台2006年2月15日<共同关注>的一期节目"是谁毁了花季少女"提供的被毁少女面孔的画面,让人惨不忍睹.还有各类灾难发生后家属悲痛欲绝的照片,例如2006年2月17日<北京青年报>头版头条刊登的我援助巴基斯坦受害工程师家属痛不欲生的照片,等等.这些画面,使人感到惊恐、难受或恶心.在这种传播效果下,发表这些画面的由头,不论是同情,还是正义、救援,已经变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些画面吸引了公众的眼球,刺激着受众的神经,人为地制造着世界非常不安全和到处存在恐怖的印象.
伦理规范、传媒图像
G21(新闻学、新闻事业)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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