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277.2006.12.026
博客案民事责任主体认定及归责问题
@@ 今年八九月间,被称为"中国博客第一案"和"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先后一审判决.在第一起案件中,网络服务提供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博客网"的法人单位)被判侵权成立;然而,第二起案件中的北京博客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博客网"的法人单位)却被判没有侵权.
民事责任主体、主体认定
D922.294;F235;F321.1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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