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利益原则对官员名誉权的限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6-3277.2006.05.015

论公共利益原则对官员名誉权的限制

引用
@@ 我国现行民法对官员与普通民众在名誉权保护问题上没作任何区别,这从形式上看并没有什么不妥,因为政府官员同样可依法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名誉权.但是,这一点正反映了我国法律的一大制度性缺失,即在公共利益面前,官员的名誉权不应该等同于普通公民的名誉权.在实际生活中,官员所拥有的强势地位与其所受到的监督并不对等,这就使维护官员的名誉权与保障民众的监督权之间严重失衡,造成了价值取向的错位.这种失衡和错位,客观上导致了宪法所确立的"人民监督"制度的虚置.

公共利益原则、官员名誉权

G22(广播、电视事业)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5-4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新闻记者

1006-3277

31-1171

2006,(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