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传媒的"权力"还是"权利"?--谈法学视野中的传媒兼与陈先元先生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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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3277.2005.08.023

是传媒的"权力"还是"权利"?--谈法学视野中的传媒兼与陈先元先生商榷

引用
@@ 2005年第5期<新闻记者>发表陈先元先生的文章<传媒权力是大众社会的一种公权力>,文章在对大众传媒的根本属性和基本功能进行深入分析后指出,"就其性质而言,大众传媒的权力是一种公权力,它应该为社会公众所拥有,不能为私人、团体、派别等少数人员所垄断".陈先元先生对传媒公共性分析颇有见地,但认为大众传媒的权力是一种公权力的观点则有失偏颇,笔者认为大众传媒所拥有的是"权利"而非"权力",下面将详加阐述.

法学视野

D920;D99;D920.4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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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

1006-3277

31-1171

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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