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277.2005.01.004
2004:中国新闻业回望(下)
@@ 六月
●外资不得涉足付费电视
7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运营产业化的意见>,提出"中央、省级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以及中国广播影视集团的直属机构可以单独或联合申请开办全国性付费频道集成运营机构"."用户接入运营机构经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可按照广电总局关于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融资的有关规定吸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金,广电部门要保持控股地位和实际控制力".第9期<传媒>报道,广电总局有关官员表示,正在考虑让有资金、资源和节目优势的境内资本,包括民营资本,参与付费频道的合作经营,但仅限于经济上的合作,业外资本有投资、经营、分红的权益,节目的审查权、播出权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只能掌握在开办主体手中.目前外资媒体公司不可能获取国内的运营商牌照,也不能涉足国内的数字付费频道的经营.
中国新闻业
G2(信息与知识传播)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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