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286-B.2011.06.047
叙事主体、叙述人称与新闻的客观性
所谓“新闻叙事”就是“叙述新闻事件”,“叙事”包括两层含义:事件和叙述.新闻叙事是对现实中新近发生的有时间或因果关系的一个或一系列事件的再现.相对于文学叙事来说,新闻叙事有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为新闻叙事的“客观真实”性追求:新闻叙事的“事”应该是真实的而非杜撰或虚构的事件,因为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是新闻赖以存在的基础;新闻叙事的“叙述”应当客观公正,叙述者应全面把握事件,排除主观因素的干扰,像摄影机一样记录事件的始末,不在报道中掺杂个人情感,不偏向事件参与中的某一方:新闻叙事应与客观事件相符合,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事件原貌.
叙事主体、叙述人称、新闻叙事、新闻事件、主观因素、因果关系、文学叙事、客观真实、客观事件、客观公正、个人情感、叙述者、特殊性、摄影机、虚构、时间、生命、记录、基础、含义
I20;R1
2011-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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