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286-B.2009.06.023
新闻侵权中的言论自由与公民名誉权的平衡
产生于公民权的新闻自由权在为公民行使知情权和社会监督权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侵害到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由于公众人物的特殊性要求对他们的隐私权、名誉权作出一定的限制,容忍非恶意的错误报道,而容忍并非是对错误的放任;新闻媒体对司法审判的舆论监督和维护法治的统一与司法裁判的权威要有机结合;新闻言论自由权脱离公民个人权利而广泛社会化后,面对普通公民时,形成巨大的力量反差和利益差异,而这时公民的权利更应当受到加倍的保护.
新闻侵权、言论自由、名誉权、公众人物
D92;D91
2009-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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