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286-B.2007.05.007
论舆论监督保护的立法原则
@@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强调舆论监督保护是十分必要的.分析现阶段我国舆论监督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认为是相关立法的滞后导致舆论监督保护缺乏一个公正的司法环境,这已经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健康发展.要使这一状况得以改观,笔者认为,在立法中应考虑在充实和完善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的同时,把授权性规范的建立放在重要的位置,对舆论监督适当宽容.同时,也应注意在舆论监督保护与制约间保持平衡,在舆论监督保护与国家公共权利、个人权利保护之间实行充分均衡协调.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几个原则--
舆论监督、权利保护、建设社会主义、义务性规范、文明的健康、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相关立法、司法环境、和谐社会、公共权利、状况、滞后、制约、政治、协调、位置、国家、公正、充实
G21(新闻学、新闻事业)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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