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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1460.2007.04.023

反美学观照:广告文化对艺术审美价值的消解

引用
广告与艺术各自有着不尽相同的审美规范和不能互容的审美价值,广告的存在根据并不在广告文化内部,广告的商业属性决定了其他在他为的特征,广告文化的当下性和功利性构成了对艺术普遍性和超越性的消解.我们这里对广告文化的反美学关照并非要进行优劣的价值判断,因为我们不认为审美价值应该定于一尊,艺术本质不能代表所有的审美价值.当然,广告的反美学观照也不表明我们要举双手赞成广告对艺术美学规范的冲击,我们的立场是人本主义的理性审视,即对人类健全精神的关注.

广告文化、艺术、审美价值、消解

G206(信息与传播理论)

2008-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3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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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1460

31-1157/G2

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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