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286.2001.10.009
禁止有偿新闻的法律探讨
@@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对有偿新闻的讨论仍然停留在一个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上面,导致对制造有偿新闻的单位和个人仅以违纪违规处理很不够,其实道德的约束力量在于它能形成一种舆论,但并不具有强制作用.好多有偿新闻已经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理应给予法律的制裁.依法治国,是指法治观念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对待有偿新闻也不应该仅仅限于道德层面上,应该用法律来对待.
有偿新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依法治国、行业自律、违规处理、法治观念、道德层面、制作、制造、制裁、舆论、违纪、国家、单位
J9 ;G4
2005-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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