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790.2016.03.007
乡贤理事会:村庄社会治理的新探索——来自粤西Y市D村的地方经验
在农村贫困地区基层政府不再主导、甚至基本退出村庄公共产品的供给,村委会自身经济难以维续、政治权威不足的现状下,如何动员村民参与村庄社会治理,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粤西Y市D村的乡贤理事会制度是一种新的探索,为农村贫困地区的社会治理提供了可供选择的路径之一,也为反思“乡政村治”体制提供了案例.
村庄社会治理、乡贤理事会、自愿性资源动员
TP3;R55
2016-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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