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790.2015.03.007
“法治中国”及其指标评估的“后发国家”视角
“法治中国”是中国整体国家建构与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构成.评估这一历史进程的前提是“后发国家”之规定性:法治制度的西方移植性、法治理念与价值形态的传统继承与变革的二元性以及法治变革中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难题.“分享普遍性的特殊性”之新通三统论以及“自由共和主义”哲学传统应成为评价和指导中国法治发展的规范性基础.法治评估应立足演进主义文明论、程序主义制度论和自由共和主义哲学论三个宏观层面进行指标设计与科学评估,保证法治中国宏观走向的规范正确性与实践合理性.
法治中国、后发国家、通三统、自由共和主义、文明
D92;D90
2015-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3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