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790.2015.03.005
刑事司法改革中律师的主体性问题思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掀开了法治建设的新篇章.十八大以来,刑事司法领域纠正了如张高平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等一批典型的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正在不断地以行动加以践行.对此,我们在感到由衷欣慰的同时,也不能不注意到,在一起又一起被纠正的错案中,辩护律师在当时大多做了无罪辩护,而且对证据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但是,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为何不被采纳甚至被完全无视?这种状况反映出刑事司法改革中容易被忽视的一个问题,即辩护律师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到底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和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刑事司法改革、辩护律师、主体性、冤假错案、依法治国、四中全会、司法领域、司法过程、司法案件、若干问题、人民群众、公平正义、法治建设、辩护意见、状况、证据、图案、目标、角色、高平
D92;D9
2015-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