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790.2009.04.024
合同目的的利益论解释
对合同目的的深层次解释,宜从合同当事人出发而非从规范出发.当事人进入合同的目的在于实现相互间的利益变动.可把通过合同的利益变动过程分为四个阶段:缔约前阶段、缔约阶段、履约阶段、履约后阶段.当事人在各阶段中的利益表现形态各不相同.通过合同的利益变动过程可能会受到法律的阻碍、人的阻碍、客观情况的阻碍等.
合同、目的、利益、变动
K22;F01
焦富民教授主持的教育部2006年社科规划项目"合同履行障碍及其救济制度研究"06JA8Q0036;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谐社会视域下合同责任制度之反思与重构》07JS213的阶段性成果,同时得到了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项目B102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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