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790.2001.04.027
行政程序参与原则之我见
@@ 参与是现代行政程序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在我国,它和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效率原则等一起构成了行政程序理论的基本原则体系.参与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职权过程中,除法律规定的程序外,应当尽可能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参与行政活动的机会,从而使行政活动更加符合社会公共利益"①.目前,参与原则的外延主要囿于与听证制度、申辩制度等相挂钩,这种对参与原则的狭隘理解使参与原则失去了它在行政程序理论中应有的广度和深度.参与原则应该是现代行政程序价值最本质的反映,在具体的行政程序制度中应有更加广泛的应用和体现.参与应该被内化为高于一般原则的理念,可以说,现代行政程序就是行政相对人参与的程序.
行政程序制度、参与原则、行政相对人参、行政活动、序理论、行政程序价值、合理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原则体系、行政主体、行政职权、效率原则、听证制度、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公共利益、法律规定、程序外、应用、外延
D92;D91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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