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790.2001.04.020
论居委会重组
既是政府的"腿",又是居民的"头"--席卷中国东部各大城市的居委会"议行分设"改制,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居委会的角色冲突及其在社区建设中的两难境地.本文以社区自治为目标,从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高度,提出了居委会这一社区自治组织重组的先决条件和可选路向:将居委会办事层从居委会组织构成中剥离,成立过渡性的第四级机构--社区工作站;根据"小政府,大社会"的总体思路,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逐步撤销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指导处;居委会办事层被剥离后,以居委会议事层为主体成立完全符合《组织法》要义的居委会,使其真正成为一个社区自治组织.
社区建设、居委会、两难境地、可选路向
D26;D63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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