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
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承担的基本职能.随着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加之理论上将公共服务的提供过程区分为供应和生产两个环节,政府向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其他主体购买公共服务具备了实践与理论上的可行性.社会组织具有的目标公益性和服务专业性更使得其在特定公共服务的生产方面具有优势.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实践与理论、生产、基本职能、服务需求、过程区、公益性、专业、增长、目标、面具、公众
R19;R1
2017-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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