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596.2015.11.006
加快社会组织立法避免承接政府部分职能成为“二政府”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加快,简权放权的力度越来越大,社会组织承接的职能和权力也越来越多.无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客观上需要一大批成熟的、合格的社会组织与之相适应.然而,在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践中,却出现了不和谐之音:有些审批项目要求“转移”给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承担,可是部分事项难以找到合适的承接组织;一些社会组织承接职能后,仍按照传统的行政审批方式开展工作,企业和老百姓实际上还是受到有关审批项目限制.
组织立法、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社会组织、中介机构、行业组织、项目要求、改革实践、老百姓、不和谐、转移、权力、企业、合格、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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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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