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596.2014.12.003
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社会组织论述的要点解读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在11个章节中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和作用发挥做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达20余处,全文8次提及“社会组织”一词,并且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中对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作了专节阐述.《决定》要求加强社会组织立法,立法工作迫在眉睫.现结合社会组织立法和工作现状,对《决定》中关于社会组织立法及发挥其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等论述进行分析解读.
四中全会、组织论、社会组织、组织立法、作用发挥、中共中央、依法治理、依法治国、全体会议、立法工作、工作现状、改革发展、分析解读、法治建设、新部署、委员会、共产党、多领域、多层次、中国
D26;TU7
2015-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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