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产品提过程中的定位
在公共产品提供过程中,政府是主要的供给主体,但面对多元化的治理趋势,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不足,而非政府组织以其独特的优势在公共产品供给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社会转型时期,法律体制还不够健全,非政府组织的相关定位还不够明确,对政府部门过度依赖,缺乏自主性.因此,本文试图理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关系,加强非政府组织的自身建设,创造其良性发展的制度平台.
非政府组织、公共产品、机制
R1 ;D6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视角下的社会组织发展研究》13YJC810005;济南大学社科项目《第三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功能发挥的路径选择的研究》X1228
2014-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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