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596.2013.09.005
关于加快出台三大条例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建议
随着社会组织在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日渐突出,现有社会组织管理法规及相应的管理体制越来越不能与之相适应,业已成为社会组织发展和地方社会管理创新的制度障碍.作为我国现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核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三大条例,其修订工作至今已历时两年多,新条例宜尽快出台.
基金会管理条例、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登记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发展、制度障碍、暂行条例、修订工作、社会团体、经济发展、管理法规、管理创新、公共服务、地方社会、新条例
C91;D63
2013-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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