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596.2007.08.001
政府公共职能社会化与非政府组织发展
政府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政府职能必须与政府能力有效协调.政府一方面要加快自身职能转变,将一部分社会管理事务交给非政府组织来承担;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推动其能力建设,为顺利承接政府转移出的部分社会管理职能作好充分准备,这样才能走出"政府强、社会弱,社会弱、政府又不得不强"的怪圈.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条件,政府职能转变又是非政府组织发展壮大的源动力和推进器,两者之间是一种双向互动的衍进关系.
非政府组织、政府、职能转变
D6(中国政治)
2007-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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