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596.2005.02.005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缰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2004年8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适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范围内实施.为了做好该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部、自治区、直辖市、通知、施工、财务
C91;F2
200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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