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596.2004.07.010
浅析学会的独立性
@@ <社团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学会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团法人,应能自筹资金、自主经营.但从目前地方性省(市)级学会状况看,真正能很好地坚持独立办会原则的学会并不多.挂靠在部、委办、局等行政职能部门的某些学会独立办会、民主办会的情况就更差.有些基本成为行政职能部门的附属机构,成为典型的官办学会.
官办学会、职能部门、自主经营、自筹资金、行政、社团、民主办会、民事责任、管理条例、级学会、状况、机构、附属、法人
G3(科学、科学研究)
200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