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管理稀土有关事宜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稀土行业管理,保障稀土资源的合理开发运用,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8〕265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稀土行业的"三个无序"进行整治,做到"四个统一",特通告如下:
一、属地管理.凡在腾冲境内流通的稀土及开采稀土有关的物资、设备等,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规范管理、市人民政府、腾冲市
G271;R197.323;F224.5
2023-03-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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