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全面推进 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
中国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对在中国境内从事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资源税暂行条例,确定了普遍征收、从量定额计征方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起先后实施了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6个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并全面清理相关收费基金.我国稀土资源税改革2015年5月1日起,由过去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有效改善了“嫌贫爱富”的资源利用不合理现象,按照稀土价格高低交纳资源税,使资源配置上也更趋合理.
矿产资源税、税改革、稀土资源、天然气、国务院、不合理现象、资源配置、资源利用、资源开采、中国、暂行条例、原油、煤炭、从价、收费、境内、价格、基金、方法、定额
F81;D92
2016-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