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下达2016年第一批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
4月5日,工信部网站发布通知,下达了2016年第一批稀土生产总控制计划,通知要求:1、稀土是国家严格实行生产总量控制管理的产品,任何单位不得无计划和超计划生产.请于规定日前将下达的计划分解下达到相关企业,计划分配权不得下放.2、计划应下达给符合国家稀土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要求的企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应获得计划指标:(1)矿山企业没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有关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停产的;(2)稀土冶炼分离企业使用已列入禁止或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工艺和冶炼分离产能低于2000吨(REO)/年的;(3)达不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4)不在6家稀土大集团组建实施方案内的新生企业,及过去没有指标的企业.
稀土冶炼、生产总量、矿山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主管部门、计划指标、行业规划、稀土生产、稀土工业、网站发布、通知、实施方案、生产工艺、控制计划、控制管理、计划生产、国家、产业政策
TF8;TQ0
2016-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