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国土资源局圆满完成2012年度矿山稀土氧化物开采总量控制工作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家优势资源,严格执行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省、州关于加强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冕宁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工作,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给冕宁县2012年度矿山稀土氧化物开采总量控制指标(19760吨)及相关要求,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冕宁县国土资源局及时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稀土矿开采企业,并与企业签订2012年度矿山稀土氧化物开采总量控制合同书,要求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今年分配的稀土氧化物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有计划地安排生产;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冕宁县国土资源局经常定期和不定期到稀土矿山检查各企业的生产情况、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和稀土精矿的销售及库存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企业不按生产计划超总量控制指标生产等.
冕宁县、国土资源局、稀土矿山、稀土氧化物、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开采企业、生产情况、控制工作、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指标分解、职能部门、优势资源、稀土精矿、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合理利用、合同书、国务院
S72;G63
2013-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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