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专稿2008年中国稀土十件大事
@@ 一、稀土行业管理职能划转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2号),原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的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的管理职责,划转工业和信息化部,具体由原材料工业司承担.原材料工业司金属材料二处负责稀土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提出稀土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参与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工作;拟订稀土矿产品和冶炼分离品年度生产指令性计划和出口总量计划,归口管理协调稀土行业生产、技术进步、技术监督、统计等工作.
国家发展、原材料工业、信息化、中国、稀土行业、转工业、管理职责、行业发展规划、相关工作、指令性计划、稀土矿产品、投资管理、生产、燃料乙醇、金属材料、技术进步、技术监督、管理职能、管理协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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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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