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布最新《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第82号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要求,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拟定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加工贸易、商品目录、海关总署、商务部、出口退税率、环保、国家、公告、财政部、通知、税务、改革、财税
F74;TP3
2007-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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