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582/j.cnki.1672-7835.2023.03.015
生成式人工智能视域下的人权:张力、威胁与中国因应——以ChatGPT为例
关于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主要有三种观点:工具说、独立主体说和有限人格说.生成式人工智能既赋能人权发展又具有局限性,给人权带来的威胁有:冲击人类主体地位;突破人类道德边界;增加信息泄露、歧视、失业等风险.对此,中国在保障宏观人权方面,应引导确立数字人权理念,构建中国特色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模式;在保障具体人权方面,应遵守国际规则,完善国内治理.
人工智能、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权、数字人权、法律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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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0(国际法)
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立项课题;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学术型研究生专项科研基金
2023-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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