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582/j.cnki.1672-7835.2022.03.018
清末民初县政改革与基层治理体制的转型 ——以湖南为例
清末民初湖南县政改革是一个连续的整体.清末的县政治理模式、镇乡行政设置和固有团体改良等制度和设施,为民初县政建设所继承与利用.民初县政建设重在行政组织建设上,发展到议行并立的县政治理格局,体现出近代中国县政民主化改革的最佳态势.建立起"县—镇乡"基层行政体制,使国家行政力量深入基层;改变清代地方行政的"简约治理"传统,建立现代官僚行政组织和机制;在地方公共权力组织与行政官厅之间建立起权力配置、监督制衡机制,构成了此后30多年近代中国县政改革与建设的基本内容.
清末民初、县政改革、基层治理、湖南
K251(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湖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2022-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5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