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代理与企业内生破产
用实物期权方法分析了基于企业价值最大化与基于控股股东价值最大化下企业不同的破产/清算时机选择,并重点分析了控股股东获取控制权私利程度对企业破产/清算触发的影响.结果表明,与无负债企业的清算决策相比,负债企业的破产触发较早;与无控股股东企业相比,存在控股股东情况下的企业破产/清算触发较晚,企业价值降低.而且随着控股股东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程度的增加,破产/清算触发更晚.随着控股股东现金流权的增加,企业破产/清算触发逐渐提前.
控股股东、破产、清算、实物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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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24(经济计算、经济数学方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372041;70772100
2008-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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