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控制人、负债融资与利益侵占:来自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基于中国股权较为集中的资本市场背景,通过构建理论模型,利用民营上市公司的数据,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了最终控制人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度与企业负债率的关系.研究发现,最终控制人两权分离度越大,企业的负债率即越高,反映了“股东-债权人”冲突在集中股权结构下可能会变得更加严重.负债融资不仅难以发挥应有的相机治理作用,还可能成为最终控制人利益侵占的对象.研究同时发现,对于最终控制人兼任企业的最高级管理者或者所持现金流权越低的公司,其最终控制人两权分离度与负债率的负相关关系表现得更加明显,说明该种情况下的“股东-债权人”冲突也更加严重.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进一步证实了最终控制人可能会通过提高负债率实现风险转移和利益侵占.
最终控制人、负债融资、利益侵占、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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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0.91(金融、银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7123200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117208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11YJC630180
201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633-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