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2542.2023.05.001
考虑信息互动和内容影响的直播决策与销售模式选择
随着直播电商进入规范成熟期,更多的电子零售商追求优质的直播内容.同时,直播的实时性和互动性有效传递了产品信息.考虑上述特点,构建由制造商和电子零售商组成的供应链,通过博弈模型探讨了电子零售商的直播决策和销售模式选择(转销或者代销).研究发现:① 当直播内容有效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感知(即内容提升效应强)且成本不高时,直播应该被采用.此时,制造商、零售商和消费者达到三赢的局面.② 不是所有的产品都适合直播,直播更适合初始信息度较高的产品.企业应该考虑其产品属性和目标市场等多个维度选择是否采用直播.③ 相比于进行密集的产品介绍,产品的高质量、高价格以及丰富的直播内容应该成为直播带货新的发展定位.④ 在不采用直播时,如果佣金较低(高),代销(转销)模式是供应链双方唯一的共同偏好,而直播的采用会影响均衡模式的选择.具体而言,当佣金较低(高)时,转销(代销)模式也能够成为供应链双方的均衡选择.
直播电商、直播选品、销售模式选择、产品质量设计、博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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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2.3(企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023-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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