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抄袭”,再超越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先“抄袭”,再超越

引用
买菜大妈用“L V”,公交地铁遍地“Gucci”——模仿设计、照抄图案、仿制材料、1比1五金件——山寨产品超强的模仿能力和照抄技术让品牌商苦不堪言.尽管品牌商对“山寨现象”恨之入骨,但很多消费者却对“山寨产品”非常欢迎,是“山寨”让奢侈品成了“人民时尚”,以至于秀水成了欧美游客到中国旅游的必走“景点”.我们尊重知识产权,唾弃这种肆无忌惮、完全模仿、抄袭他人的行为.但从营销的角度来讲,如果能够合理地利用“抄袭”,将“抄袭”建立在更加良性的竞争秩序中而又不侵害他人权益,那么“抄袭”也可以被发扬光大.对于后进企业而言,要超过竞争对手和行业标杆,模仿是迅速与之拉近距离的有效途径,这就是我们讲的“先抄袭,后超越”.

抄袭、山寨、模仿设计、中国旅游、知识产权、有效途径、品牌、欧美游客、模仿能力、竞争秩序、竞争对手、发扬光大、产品、消费者、五金件、奢侈品、近距离、技术让、后超越、尊重

F713.50(国内贸易经济)

2011-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4-2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销售与市场

1005-3530

41-1210/F

2011,(19)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