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揽"与明中后期入澳闽商的"污名化"现象——以《盟水斋存牍》若干案例为中心
葡萄牙人在1557年居留澳门之后,带来了中西贸易的新突破.闽商利用澳票制度入澳经营,成为葡萄牙人的商业伙伴.闽商的商业行为既有合法正当的经济活动,也有"违禁走私"等越轨之举.后者触及地方政府和官绅的经济利益的经济行为.官方文献由此以"闽奸""闽揽"等指称闽商群体,产生了"污名化"现象.《盟水斋存牍》的相关案例显示,闽商"污名化"原因大略可总结为:一是广东地方官与地方士绅从王朝正统和义利观念出发歧视闽商,以"揽"和"奸"来表述与葡萄牙人进行商业活动的外来商业群体,出现"闽揽""闽奸"等特有贬称.二是随着全球化经济利益的扩大,闽商群体内部的分化和分歧现象也逐渐严重,商业形象被极度恶化,"污名化"具有了被表述的事实依据.三是明中叶之后社会经济变迁所致,商品经济繁荣引发了身份秩序转变,士绅庶民产生了身份焦虑性,常常以"污名化"方式塑造对立面或替罪羊,演变成为一种普遍心态.入澳闽商虽被广东的官方文献贬之为奸滑险恶之徒,但在福建地方公共事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被视为地域社会的精英人物.
闽商、污名化、《盟水斋存牍》、海洋社群、身份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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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3(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中国历史研究院创新工程重大项目SKYZD201912
2022-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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