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编辑与人的尊严——关于基因技术革命的伦理学思考
生物技术革命所带来的基因编辑技术,使人类充当"上帝"的角色,成为自身的造物主,具有"设计生命"和"人的再造"的能力,但这一技术革命却带来了对人类尊严的存在论根基的严重挑战,引发了最深刻的伦理学新问题.当代自由主义优生学者提出,人类能够以"玩弄上帝"的方式去改变和重新创造人类自身,而这一再创造的存在论后果却是一个悖谬:人类在获得极度自由的同时,却摧毁了人之为人的尊严的根基,从而彻底失去生命存在的自由本性.按照康德的教诲,尊严是人之为人的最高伦理价值,尊严并不仅仅是出于个体自主性的"权利"和"自尊",而是出于普遍道德自主性之上的"责任"和"敬重",人的自由本性的道德自律才是人的尊严和崇高所在.后形而上学思想家进一步发展了康德的尊严观点,在他者和公共性维度上提出一种建立在承认、交互性和交往共同体基础之上的新尊严理论.面对生物技术的滥用和人类尊严受到的挑战,伦理学需要保卫和重建尊严概念,在"自由者的共在关系"中寻求尊严的基础和规范性的力量,从开放的"我们"推演出对"未来人"的责任.
尊严、基因编辑、道德自主性、权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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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BZX117
2022-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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