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的特性——从阶层构造论到原则权衡理论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立法的特性——从阶层构造论到原则权衡理论

引用
从阶层构造论出发,可以将立法视为实施宪法的活动,它既是对宪法规范的适用,又是对一般法律规范的创设.原则权衡理论则将这种适用和创设活动看作是立法机关对宪法原则(尤其是基本权利,也包括其他宪法原则)的权衡.在规范理论的视野中,立法呈现自身的特性:首先,立法相对于其他层级的法律适用和创设活动拥有更大的政治形成空间,但这只是程度上的;其次,作为宪法原则之权衡活动的立法与实质民主观,尤其是取向于实现公民最根本利益(正确性诉求)的审议式民主相关,因而不违背民主正当性原则;最后,作为宪法原则之权衡活动的立法同时包括积极立法与消极立法,作为消极立法的宪法审查要以三种形式承担“权衡负担”,以恰当地尊重积极立法.

阶层构造论、原则权衡、宪法实施、审议式民主、消极立法

52

P9(自然地理学)

本文为“中国政法大学第五批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项目”“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杰出学者支持计划资助项目”“陕西高校马克思主义法哲学青年创新团队”的阶段性成果

202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97-10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学术月刊

0439-8041

31-1096/C

52

2020,52(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