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司法文化定性的宋代维度——反思日本的《名公书判清明集》研究
日本的宋史学者立足《名公书判清明集》,试图回应法律社会学家和清代法制史学者对传统中国司法文化的讨论.他们以听讼的定性为起点,衍生出深化法源理解、辨析司法官审判风格、构建“健讼”评价等三个研究方向.在法源理解上,由于“情”“理”等内涵与功能具有多元性,法源之间也存在着重合、互补或矛盾的复杂关系,需要细致辨别,才能精准定性某一司法官的审判特色.在司法官的审判风格上,地域性与群体性被用于解释他们之间的差异,然而这种解释面临三个风险:是否真的存在差异?地域性与群体性的解释之间是否存在矛盾?这种解释路径是否考虑到了历时性变迁与共时性的差异?在“健讼”评价上,由于唐代以前虽然诉讼多发、却未见“健讼”论述,所以“健讼”成为宋代以后诉讼文化的关键词,需要从司法官的主观意识领域入手,去寻找诉讼制度上的影响,以及《清明集》这类文献编纂成书的时代背景等.
《名公书判清明集》、法源、司法官、健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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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3(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青年项目“宋代司法官群体研究”13FXC029;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的阶段性成果
2018-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149-161,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