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概念的演变、应用与公民社会
自从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提出"共同体"概念的一百多年来,"共同体"(德文为"Gemeinschaft",英文为"Community")的内涵和外延又得到了丰富和发展.滕尼斯、涂尔干、韦伯等人的社会学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共同体"的多元释义.而以帕克为首的美国芝加哥学派则进一步将"共同体"应用于城市研究--"社区",拓展了它的地域视野.社区主义的兴起,使"好社会"成为社区发展的目标,并与公民社会理论研究形成比较.当前,"共同体"概念中已经融入了权力组织、社会网络、社会资本等元素,它已不再是传统的单纯的地域性或情感性概念,而被赋予了更多功能性的内涵,从而使共同体理论与应用都得到了极大丰富.被赋予功能性意义的"共同体"为公民社会组织研究提供了新视角;同时,公民社会也为功能性的共同体的发展提供了实践场域.
共同体、功能性的共同体、公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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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06(社会学)
2010-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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