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南京教案在中国教案史研究中的”范式”意义——以南京教案的反教与”破邪”模式为中心
”南京教案”是中国教案史的首出一案,也是明末最激烈的一次中西冲突.发生在明代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的这场”南京教案”,大致由”朝廷弹劾”、”武力介入”、”士绅动员”三个环节组成.它体现了”官绅一体化”的反教模式,具有中国教案史研究的”范式”意义.”南京教案”所表现的”诬天废祀”、”淫妇女谋不轨”、教堂内”诳世邪术”三种”破邪”范式,是中国文化结构中的一种排异机制被激活的结果.学者们的反教言论,教案爆发,禁教令发出,都是排异机制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南京教案”正是这种排异机制过分活跃而形成的变态反应.”南京教案”所引发的背景很大程度上是文化上的,这一点与鸦片战争后在不平等条约庇护下的洋教士的活动不同,其涉及了中西文化交往中许许多多深刻的原因,并不像以往研究者解释得那么简单.它的运作方式,有进一步深入研究之必要.
南京教案、”官绅民一体化”反教模式、破邪、排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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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3.3
2008-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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