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326.2023.07.011
预测分析技术背景下的个人信息行政保护新机制建构
我国现行基于知情—同意原则的个人信息保护自我控制范式的"事前"逻辑与个人信息处理预测分析技术的"事后"逻辑之间存在无法调和的冲突,亟需将个人信息保护自我控制范式转换为个人信息社会保护范式.个人信息社会保护范式下的裁量型行政执法表现为彻底的"事后"逻辑,是应对预测分析技术下个人信息处理新模式的最优路径.依据"有效率的行政权"与"有限制的行政权"两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应构建效率与公平"两端平衡"的"前端过滤—后端裁量"个人信息保护裁量型行政执法机制,此种新机制的合法性和实践性均可通过实际案例得到充分验证.
知情—同意原则、自我控制范式、社会保护范式、预测分析技术、裁量型行政执法
D923.4(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BFX199
2023-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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