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326.2021.03.012
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乡村“微腐败”的成因及其治理
乡村“微腐败”主要是指发生在农村乡镇政府和社区组织层面的腐败.它是乡村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的产物.“微腐败”的发生与基层管党治党制度体系不完善、管党治党能力不足有关.管党治党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干部任期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等核心制度不完善.管党治党能力不足主要体现为基层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能力、领导乡村治理能力和加强党内监督能力不足等方面.有效防治“微腐败”,需要改革完善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制度体系,着力解决干部任期制、信息公开制度和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制度效能.需要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能力,全面落实各级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加强党内监督能力.
全面从严治党、微腐败、成因、治理
D035.4(国家理论)
本文系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构建农村'微腐败'治理长效机制研究”2018BDJ002及2019年度河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资助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基本问题研究”2019CXTD020
2021-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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